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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评估暨中国质量奖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3年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评估暨中国质量奖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中施企协字〔2023〕41号

各关联协会、会员企业及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五届中国质量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要求,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决定继续在工程建设行业开展质量管理评估工作,并择优推荐参评中国质量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范围
(一)参评组织范围。工程建设行业生产经营组织,中小企业,一线班组(包括各领域QC小组)等。
(二)参评个人范围。行业各领域一线工作人员,各类质量管理组织人员,质量领域专家学者等。
二、参评条件
(一)组织参评条件
1. 基本条件。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近5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环保等事故,无相关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2. 质量效益显著。完整、准确、全面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在质量提升方面,注重应用全员、全要素、全过程、全数据的新型质量管理体系,质量管理制度、模式和方法成熟度高,质量管理水平在所属行业领域内处于领先地位。在创新发展方面,将创新作为提升质量的有效手段,关键核心技术自主可控,在技术、管理、制度上有创新成果,增强质量变革创新动能。在品牌影响方面,品牌培育管理体系健全,品牌全生命周期管理运营能力强,质量满意度高,相关投诉率低,信用记录良好,在所属行业领域具有较高知名度、影响力和市场占有率,品牌建设特色鲜明、品质卓越。在组织效益方面,核心质量指标、关键经济效益指标居于行业前列,质量人才队伍和质量文化建设成效显著,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在引领行业进步、带动区域发展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 质量管理制度、模式和方法可示范可推广。通过质量管理创新,结合实践总结提炼出独具特色、国内领先、国际先进且具有应用推广价值的质量管理制度、模式和方法。发挥引领作用,将质量管理的成功经验和先进方法向全行业和产业链两端延伸推广,推动加强全面质量管理,促进质量升级,为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作出贡献。
(二)个人参评条件
1. 基本条件。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职业道德和社会规范,无相关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2. 专业条件。长期从事质量管理研究或实践,具有较高理论水平或丰富实践经验,大力弘扬工匠精神、企业家精神,注重推广应用先进质量管理理念和方法,在提升区域质量、行业质量或组织的质量水平方面有突出贡献。一线工作人员能长期深入实践,具有认真严谨、一丝不苟、持续改进、追求卓越的工匠精神,工作中敢于创新,注重传帮带,为所在领域质量水平的提升、工艺技能的改进、解决普遍性和关键性的质量难题作出突出贡献。质量管理人员要求长期从事质量管理工作,具有丰富的质量管理实践经验,在实践中实现质量管理制度、模式和方法创新,并为所在组织和行业提升质量水平,取得较高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作出突出贡献。质量领域专家学者要求长期从事质量管理理论研究,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和理论水平,在推广应用先进质量管理理念和方法、推动质量提升方面取得突出成绩,作出突出贡献。
三、申报渠道

参评组织和个人可通过所在行业或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建筑业(工程建设)协会及经中施企协认定的国务院国资委监督管理的中央企业进行申报推荐。推荐单位名单见附件5。

四、评估程序
评估程序包括自愿申报、审核推荐、形式审查、专家评审、结果审定、提名推荐等6个环节,并依次开展。具体安排如下:
(一)自愿申报。符合条件的组织和个人自愿申报,如实填写申报材料(见附件1至4)。申报组织和个人通过相应的申报渠道提交申报材料(纸质材料包括整理装订成册的申报表和证实性材料各一份,电子版材料包括word版和PDF版申报表各一份、证实性材料一份)。
(二)审核推荐。推荐单位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等进行严格审核把关,遴选推荐出代表本行业、本地区、本系统质量管理最高水平的组织和个人参与评估活动,并出具推荐函。每家推荐单位推荐组织和个人总共不得超过5个,并在生产经营组织、一线班组和个人之间均衡推荐。申报材料及推荐函请于5月22日前提交至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总工程师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三)形式审查。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总工程师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对参评组织和个人的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形成质量管理评估受理名单,推荐参加专家评审环节。
(四)专家评审。组织有关专家按照评审规则对通过形式审查的组织和个人进行评审打分,提出评估推荐意见。除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安排现场核查。
(五)结果审定。由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领导和部分质量管理领域专家学者、企业代表对专家评审结果进行审定,确定质量管理优秀组织、个人及质量管理先进组织、个人名单,向社会公示,并颁发奖牌、证书。其中,优秀组织、个人总数不超过10个,先进组织、个人总数不超过20个。
(六)提名推荐。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要求,在质量管理优秀组织和个人名单中,遴选特别优秀的推荐参评第五届中国质量奖。
五、工作要求
(一)做好宣传动员。各推荐单位要在本行业、本地区、本系统大力宣传质量管理评估工作的重要意义,提高广大工程建设企业的质量意识和参与质量评估的热情,充分发挥质量提升引领表率作用。
(二)严格遵守纪律。各推荐单位要坚持企业自愿申报,始终坚持科学、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遵照相关条件和程序办理推荐手续。
质量管理评估暨中国质量奖遴选推荐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各推荐单位在审核推荐过程中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参评对象收费或变相收费、搭车收费。
六、联系方式
张宇翔 010-63253417
王雪艳 010-63253413
于 帅 010-63253440
黄新宇 010-63253408
邮 箱:zgw@cacem.com.cn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小马厂6号华天大厦四层总工委办公室

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  
2023年5月5日 

源自: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

附件:

1. 质量管理评估(工程建设行业组织)申报表.doc

2. 质量管理评估(中小企业)申报表.doc

3. 质量管理评估(一线班组)申报表.doc

4. 质量管理评估(个人)推荐表.doc

5. 受理质量管理评估申报的推荐单位名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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